Cases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福清市土地發展中心委托中環宏程(廈門)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對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現將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福清市政府儲備地 2021-044號地塊位于福州市福清市龍山街道瑞亭村,位于永昌路以北,玉峰路以東。項目中心經度:119.391947°,緯度:25.714616°,總面積50270m2。項目北至東方印象小區;南至永昌路,隔著永昌路約350m為玉塘村;西至玉峰路;東至優步書苑。調查地塊目前為農田,主要種植蓮藕、花生、絲瓜、芋頭、地瓜、空心菜、芭蕉等作物,蓮藕主要種植于低凹水田,其他作物種植于旱地,少量農田已停止耕種,長有雜草、蘆葦等。通過對村民進行人員訪談了解到,該地塊內部無水井,農作物灌溉用水主要來源于地塊內的水田中的蓄積水,靠降雨補給,由于禁止飼養家禽等,無農家肥,作物種植過程中施用肥料為直接購入的有機肥。所調研的地塊無涉及工業廢水污染、污水灌溉、污泥堆肥。
根據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福清市建設項目規劃條件函》(融規地[2021]第51號)顯示,該地塊的土地用途為:G05商服用地和G07住宅用地,建設用地類別為R2二類居住用地R2(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B1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二類用地)。
二、土壤污染狀況主要結論
根據第一階段資料收集并結合人員訪談和現場踏勘情況得出如下結論:
政府儲備地2021-044號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地塊現狀仍為農用地,少數人仍進行耕種主要種植蓮藕、花生、絲瓜、芋頭、地瓜、空心菜、芭蕉等作物。
所調查地塊歷史上無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存儲與轉運,無涉及環境污染事件以及危廢堆放、傾倒與填埋等情形,無涉及工業廢水或工業廢水灌溉等情形;結合人員訪談、現場踏勘判斷,歷史上所調查地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被污染跡象,調查地塊周邊多為住宅、學校和農田,居民區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處理廠處理,且周邊無工業企業生產活動,不存在被周邊污染源污染的風險。
根據現場踏勘的土壤快速篩查,調查地塊所測得土壤中重金屬砷、鎘、銅、鉛、汞、鎳、銻、鈷和釩值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篩選值,重金屬鋅、錳低于江西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 1282-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總鉻低于北京市《場地土壤環境風險評價篩選值》(DB11T811-2011)住宅用地的篩選值,可知,調查地塊內快篩土壤均未超相應篩選值。
根據現場踏勘發現,調查地塊內種植蓮藕,存在地表水體,此次在調查地塊內布設三個地表水采樣點進行檢測。此次地表水篩選值參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Ⅴ類標準,Ⅴ類標準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其中鎳選自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標準限值。根據檢測結果可知,地表水中六價鉻、銅、鎘、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p,p'-DDE、p,p'-DDD、o,p'-DDT和p,p'-DDT均未檢出,將檢出因子數值與篩選值進行比對,僅W3總磷含量超過篩選值,地表水中總磷超標可能與農藥化肥的使用有關,總磷一般認為其對人體和生物的直接毒性不大,其他檢測因子含量均低于篩選值。
綜上,福清市政府儲備地 2021-044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滿足第一類用地要求,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無可能的污染源,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開展下一階段的初步采樣調查。
三、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單位:福清市土地發展中心
聯系人:余女士
聯系電話:13705094218
四、地塊調查單位
單位:中環宏程(廈門)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廈門市思明區云頂中路515號加州建材家居廣場C館C12-06.07
聯系電話:0592-6126999
郵箱:zhonghuanh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