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s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第六十七條: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前,應當由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為規范工業企業場地污染防治工作,實現項目用地安全、環保可持續的發展,廈門特運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中環宏程(廈門)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對廈門公交集團安馳汽車服務(廈門)有限公司湖濱廠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現將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廈門公交集團安馳汽車服務(廈門)有限公司湖濱廠地塊位于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南路8號之2號,面積約為3230.60m2。地理中心坐標為:N:24°28′02.72″,E:118°4′34.66″。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該地塊由大邦運輸公司填海造地形成,地塊上主要從事汽車維修和停車,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汽修廠開始運營,當時隸屬廈門經濟特區運輸總公司,2016年至今隸屬廈門公交集團,變更名稱為廈門公交集團安馳汽車服務(廈門)有限公司湖濱廠,成立于2016年3月7日,法人代表為梁莊華,主要從事乘用車維修、客車維修、貨車維修;機械零部件加工;通用設備修理等工作,地塊臨近人口密集區,且地塊已于2020年底停產搬遷。
依據廈門市資源規劃局“多規合一”系統查詢結果,可知本次調查地塊所在區域規劃為中小學用地(A33),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內容
通過對廈門公交集團安馳汽車服務(廈門)有限公司湖濱廠地塊開展環境調查評價工作,確認地塊內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為后續工作開展提供數據支撐。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的要求,結合地塊的特點在地塊內及周邊布設土壤、地下水采樣點位。采集的所有樣品均交由具CMA資質認證的福建九五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檢測,對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篩選值、《土壤重金屬風險評價篩選值 珠江三角洲》(DB11T811-2011)、重慶市《場地土壤環境風險評估篩選值》(DB50/T 723-2016)污染物篩選標準,采用《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滬環土[2020]62號,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表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美國EPA通用土壤篩選值》(2018年)中飲用水標準等,分析檢測結果并撰寫報告。
三、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主要結論
本次調查期間在疑似污染區域共布設3個土壤點位,在地塊東北角布設1個背景參照點,共采集并送檢13個土壤樣品(含1個平行樣,2個空白樣)和5個地下水樣品(含對照點1個,1個平行樣)。根據監測結果分析,該地塊土壤污染物檢出濃度值基本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規定的第一類建設用地相應指標風險篩選值,不屬于污染地塊;地下水采樣點在W3危險廢物倉庫點位石油烴(C10~C40)含量超過《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表》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若地下水不作為生活飲用水源開發利用,則其對人體健康不存在暴露途徑,無需開展下一步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可以判斷調查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基本滿足第一類用地:居住和公共用地(中小學)環境質量標準要求。
四、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單位:廈門特運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先生
聯系電話:0592-5854531
五、地塊調查單位
單位:中環宏程(廈門)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廈門市思明區云頂中路515號加州建材家居廣場C館C12-06.07
聯系電話:0592-6126999
郵箱:zhonghuanh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