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s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福清市土地發展中心委托中環宏程(廈門)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對福清市政府儲備地 2018-049號地塊(鏡洋鎮鏡洋村)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現將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福清市政府儲備地 2018-049號地塊位于福州市福清市鏡洋鎮鏡洋村,鏡洋中心小學南側及鏡洋市場監督管理所西側范圍,占地面積26961m2,地塊呈規則矩形。調查地塊初步判斷地類為農用地,其中耕地毛面積為26955m2,林地面積6m2。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僅附近村民在調查地塊內小面積種植水稻、地瓜、蔬菜等農作物。截至2021年4月11日現場踏勘時,地塊處于開工前的準備階段,有挖掘機等設備正在平整場地,地塊北側處于基礎施工階段,施工前開挖出的土方堆放在地塊內,沒有外運。地塊東側、南側地面上有少量碎磚塊等建筑垃圾。
根據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福清市建設項目規劃條件函》(融規地[2020]第132號)顯示,該地塊的土地用途為:05商服用地和07住宅用地,建設用地類別為二類居住用地(R2),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內容
通過對福清市政府儲備地 2018-049號地塊開展環境調查評價工作,確認地塊內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為后續工作開展提供數據支撐。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的要求,開展表層土壤快速篩查工作,并結合現場快篩結果對調查地塊表層(0-20cm)土壤樣品進行了采樣分析。采集的所有樣品均交由具CMA資質認證的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進行檢測,對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篩選值、江西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 1282-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及北京市《場地土壤環境風險評價篩選值》(DB11T811-2011)住宅用地篩選值等進行分析檢測結果并撰寫報告。
三、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主要結論
政府儲備地 2018-049號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僅附近村民在調查地塊內小面積種植水稻、地瓜、蔬菜等農作物,本地塊內未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且未發生過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填埋等情況。現場踏勘時也未發現地塊內有土壤污染跡象。本次調查期間采集3個土壤表層樣進行實驗室驗證檢測分析,在地塊西南角布設1個土壤對照點,共采集并送檢5個土壤樣品(含1個平行樣,1個對照點)。根據監測結果分析,該地塊土壤污染物檢出濃度值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規定的第一類建設用地相應指標風險篩選值,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以判斷調查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第一類用地:居住和公共用地(中小學)環境質量標準要求,該地塊后續可作為居住用地進行開發利用,無需開展下一階段的初步采樣調查。
四、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單位:福清市土地發展中心
聯系人:林友發
聯系電話:13959167567
五、地塊調查單位
單位:中環宏程(廈門)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廈門市思明區云頂中路515號加州建材家居廣場C館C12-06.07
聯系電話:0592-6126999
郵箱:zhonghuanhc@163.com